成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之前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

税友服务shsyfw
2023-04-1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2号 )第十一条,成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时间不应为录入日期,而是有效期起时间。例如某企业的登记有效期起为2022年7月1日,其取得的2022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农产品发票,可以在电票平台农产品加计扣除模块进行勾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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