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勾选从小规模处取得的 3%农产品发票时,系 统显示的“有效抵扣数额”数据与纳税人计算的不相符

税友服务shsyfw
2023-04-18

问题描述:

纳税人从小规模处取得的 3%农产品发票已经选择37按照 9%扣除率进行抵扣,但系统计算的“有效抵扣数额”数据对不上。有效抵扣数额=不含税销售额*扣除率,即

62374.52*0.09=5613.71,但系统“有效抵扣数额”显示是5292.74。

常见原因:

系统识别到张发票为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发票货物信息中的部分商品不属于农产品,此商品对应税额不享受 9%税率抵扣。

操作指引:

核实此发票是否属于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的情况,如是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有效抵扣税额。有效抵扣税额=农产品部分*9%+其他允许抵扣的非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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