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发票勾选问题

税友服务shsyfw
2023-04-18

问题描述:

纳税人反馈其收到的农产品发票在抵扣勾选模块中找不到数据。

常见原因:

操作不当。

操作指引:

图片31.png

纳税人自行判断当前发票是否属于自产农产品发票,如是则进行抵扣勾选。勾选操作步骤如下:
( 1 )判断农产品发票类型:农产品发票主要包括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代开的农产品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 9%农产品专用发票等:
A.如当前发票为税控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需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进行勾选;如果是全电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则该发票直接在【抵扣类勾选】的“抵扣勾选”模块勾选,无需纳税人确认。
B.如发票为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需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 3%农产品专票”模块功能处理后,需要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C.如发票为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的农产品发票,则需先到“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如下图)进行补录后,再到【抵扣勾选】模块对发票进行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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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抵扣类勾选界面

图片33.png

图2“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功能界面

D.如发票为农产品收购发票、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 9%农产品专用发票,则在【抵扣类勾选】的“抵扣勾选”模块勾选。

( 2 )判断是否符合系统操作规则。系统规则为开具日期在受票企业成为“用票试点企业”次月 1 日前的农产品发票不支持在电票平台进行农产品业务抵扣勾选操作,可指引纳税人留意抵扣类勾选界面的系统提示,如图 1。

补偿措施:目前可以填写申报表-附表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进行抵扣操作。

图片34.png

图1抵扣类勾选界面的系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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